第一卷 第12章 而是尸骨!-《重生1958:猎豪把妻女宠心尖上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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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是去山里打猎了。

    但是他讨厌女儿的事,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改变的。

    谁知道杨尘会不会趁她放松,偷偷半夜把女儿丢山上去喂野狼?

    想想就可怕!

    那大常脊山脉上,听那村里的老人在说,长常有野狼成群结队的。

    当然,野狼因为各个村里都有守夜人,所以没有下村里祸害人类。

    但是据说,有几个胆肥的知青上了大常脊山脉都大半个月了,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的!

    那几个知青都是村里的青壮年。

    本来就是让知青帮着村里的汉子,一起去守夜的。

    但是几个知青吃不了天天夜里不能睡的苦,就听人怂恿,去了大常脊山脉去打猎,赶走狼群?

    这不是白白的送了性命嘛?

    当时几个知青也是偷偷摸摸的上大常脊山脉的。

    所以后来知道的时候也晚了。

    估计几个知青都尸体都让野狼分食了。

    就算野狼没有吃他们,他们在野外大半个月,估计也早就冻死了。

    因为大东北,你就是出去外面半天,都可能回不了家了。

    这天气冻的人恨不得给自己身上用火真烧一下,才有丁一点的温度。

    所以说,在东北打猎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。

    像杨尘是带的白酒,那也只能一次抿小口。

    你要是贪酒,一次喝多了,醉在外面,那就没命的。

    这白酒越喝越上瘾。

    因为你喝了就暖了一会,但是不喝的时候冷得很快。

    所以有多少人出去外面,都是不是真的冻死的,而是喝酒多了,醉在外面再冻死的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白酒也不是人人都能喝得起的。

    但是有人总是喜欢佘酒喝。

    这个酒瘾一上来,真是老婆孩子都靠边!

    唯有酒才是他的命!

    杨尘也看过别人喝酒喝多的样子,真是,没法正常的思考的。

    而杨尘要打猎,枪法还得准。

    所以,他只有冷得很了,才会抿上一口,活活血。

    夫妻两个在各自的心思下想着事,把一大碗的鹿肉汤面条吃了个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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